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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郝曉煒)昨日,省衛生計生委發出通知,要求全省各市在今年9月底前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。今後,對於需要緊急救治,但無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確卻無力繳費的患者,要進行及時救治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、推諉或拖延。近幾年,媒體報道的因“錢”引起的醫患糾紛確實讓人唏噓,如昆明某醫院急救收治了一位患病的75歲老人,因發現老人無人照顧又無錢付醫療費,就派車將老人送到了馬路邊,老人次日被髮現死亡。在武漢市打工的小曾手部被割傷,在醫院已經完成急診縫合手術後,因無錢交手術費,醫生告訴他“要麼交錢,要麼拆線”,無奈的小曾最終選擇了拆線……此次,省衛生計生委發出《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》明確,各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設立市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,並制訂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。要細化救助基金的申請、審核、支付等具體流程,使政策可操作、能落實。同時,儘快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協調機制,保證基金有效使用和合理支付,發揮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作用。各醫療機構對於需要緊急救治,但無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確無力繳費的患者,要按照規範及時救治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、推諉或拖延救治。對於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,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追究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9月底前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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